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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文理学院音乐学院招标公告

作者: 时间:2026-07-03 点击数:

项目概况

西安文理学院音乐学院办公区域改造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西安文理学院音乐学院办公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7月8日12时00分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西安文理学院音乐学院办公区域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91615.84元

采购需求:深化设计并施工完成该装修工程。

合同包1:西安文理学院音乐学院办公区域改造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91615.84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91615.84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装修工程

音乐学院办公区域改造工程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91615.84

91615.84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至该项目质保期结束(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西安文理学院音乐学院办公区域改造工程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西安文理学院音乐学院办公区域改造工程

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
(2)财务状况证明:供应商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经审计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响应担保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4月以来任意时间段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时间以税款所属时期为准),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6月以来任意时间段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7月6日至2026年7月7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3:30:00至17:00:00(北京时间)

       途径:西安文理学院(高新校区)音乐学院明德楼C0304办公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7月08日12时00分

地点:西安文理学院(高新校区)音乐学院办公室

、开启

时间:2026年07月08日15时30分

地点:西安文理学院(高新校区)音乐学院办公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安文理学院音乐学院

地址:西安市雁塔区科技六路1号

联系方式:029-8885125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潘艾伦

电话:029-88851254


2026年07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