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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德楼负一层演播厅灯光音响设备及演播环境提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明德楼负一层演播厅灯光音响设备及演播环境提升项目已由学校主管预算部门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专项审批经费9.9万元,采购人为西安文理学院音乐学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三角钢琴一台。参数要求如下:

基础规格:

▲长度:≥1690mm  

▲颜色:黑色亮光

▲击弦机:采用自制铜档一体式击弦机,实木制成联动系统

▲铁板:采用传统翻砂铸造工艺

▲音板:特选级云杉实木音板

3.键盘:单独配重,采用天然云杉制成,黑键采用天然乌木;

4.缓降系统:进口缓降,能承受2万次以上缓降测试;

5.踏板系统:铜制踏瓣,木制传动系统,止音效果佳;

6.弦码:中高音弦码采用枫木单板压制一次成型、与实木硬枫上帽粘接而成,低音弦码面板精选硬枫制作,底板和中板采用软枫;

△7.铁板:采用传统翻砂铸造工艺

8.琴弦:采用进口德国ROSLAU琴钢丝

9.弦槌:德国进口RENNER弦槌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包,本次招标为其中的:明德楼负一层演播厅灯光音响设备及演播环境提升项目中的三角钢琴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明德楼负一层演播厅灯光音响设备及演播环境提升项目的供应商资格能力要求:

1、提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承诺;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自然人提供身份证); 3、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比选的,须出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本单位他人参加比选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比选。

四、招标文件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6309时00分到20256517时00分

获取方式:携带有效的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免费获取,发售地点西安文理学院明德楼C区304。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6609时30分

开标地点:西安文理学院音乐学院C305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其他

参照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响应产品的制造商应为中型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响应产品的制造商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的,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响应产品的制造商为监狱企业的,供应商应提供响应产品制造商为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响应产品的制造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供应商应提供响应产品制造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西安文理学院审计部门。

、联系方式

    人:西安文理学院音乐学院

       址:西安市雁塔区科技六路1号                

   联 系 人:潘艾伦

   电   88851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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